【影片專欄】韓國客戶一直拖欠帳款,你還能等多久?
法務法人 時雨
先確認期限與證據,再評估協商、保全及執行的可行性。

影片專欄|韓國交易與契約實務 · 05
先看這個重點
沒有適用所有帳款的統一等待期限。除了消滅時效,也要看對方的付款態度、財產狀況、證據與契約條款;一直等待,可能同時增加法律上及實際回收的風險。
影片提出核心問題;下文為可獨立閱讀的韓國法律實務解說,並非逐字稿。
01|不要把所有商業帳款都當成五年
韓國《商法》第64條對商事債權設有一般規則,但其他法令如規定更短期間,須依其規定。例如商品價款等可能涉及《民法》第163條的短期時效。應先辨認債權類型與適用法律,再確認起算點;不能只看對方是不是公司。
02|先分清楚「暫時付不出來」還是「否認欠款」
對方承認欠款但要求分期,與主張品質不符、交貨不足或根本沒有交易,處理方法可能不同。先要求逐筆對帳,保存對方的具體回覆;分期協議中的金額、期限、違約處理及擔保安排也應清楚。
03|檢查契約約定與可供回收的財產
在決定提告前,先看準據法、法院或仲裁條款、通知方式與付款條件。同時評估對方是否仍營運、是否已有其他執行或資產處分跡象。韓國《民事執行法》第276條涉及金錢債權的假扣押保全;能否採取措施仍須符合個案要件,並不等於立刻取得清償。
04|把協商與法律準備並行
可依案件情況設定合理的回覆與付款期限,同時整理證據、時效及財產線索。取得判決或和解文件也不必然代表已收回款項,後續是否需要執行、能否找到財產,應一併評估。單純遲延付款也不能直接等同詐欺。
諮詢前,先準備這些資料
- 契約、訂單、交易明細與到期日
- 出貨、驗收、退貨或品質爭議資料
- 對帳、催款及部分付款紀錄
- 法院或仲裁條款、對方公司及財產線索
常見問題
對方一直說下個月付,還需要準備訴訟嗎?
可持續協商,但也應同步檢查時效與證據,避免付款承諾取代必要準備。
勝訴就一定拿得到錢嗎?
不一定。債務人的財產及實際執行情況,會影響回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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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參考資料
本文提供韓國法律的一般資訊,並非對特定案件的法律意見。具體處理仍須核對契約、證據、行為及程序時點,以及適用法規與個案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