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Success Stories
本案涉及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本件法務法人「時雨」從第二審開始負責,並成功獲得勝訴。 本件涉及一般車輛與自行車的交通事故,導致一名被害者死亡,該名被害者的家屬並對肇事者的保險公司提起訴訟。 在二審上訴審中,保險公司強烈提出以下主張:(1) 應對平均餘命進行不同的解釋;(2) 對於高齡者,計算其剩餘工作年數時應有不同的計算方式;(3) 過失比例應重新評估。 上訴審的法官雖認為針對高齡者,計算其剩餘可工作年份應有不同的計算方式,然而本所針對剩餘可工作年份也透過確認個案的事實關係,獲取與工作日期相關的公共數據,積極說服法院採取原告的主張。 另外針對第一個爭點即就平均餘命的解釋方式,本所積極援引大法院的判例進行防禦,針對第三個爭點即過失比例部分,本所則詳細分析行車記錄儀及事故現場發生情形,指出事發當時有關自行車安全規範與審判時所適用的安全規範有所不同,最後本所代理原告成功取得勝訴判決,由於法院採取原告就上訴審所有爭點的主張,最終保險公司放棄上訴,本所代理原告成功取得損害賠償。
本案件是在產品供應契約當事人之間所發生的爭議,該爭議導致契約被解除後,契約之一方(被告訴人)因契約解除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只好向其他公司委託生產類似產品,並供應該產品且進行銷售。隨後,解除契約的另一方(告訴人)因此主張契約一方(被告訴人/嫌疑人)泄露其商業秘密的資料,因而向首爾特別市警察廳產業技術保護調查隊以不正當競爭防止及商業秘密保護法違反提出刑事告訴。 本案告訴人與被告訴人之間的契約是有關生產醫療器械產品的契約,告訴人負責生產醫療器械產品,被告訴人則負責進行向中國CFDA(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登記並申請許可,並就該醫療器械產品後在進口至中國後具有獨家銷售權。然而契約遭到告訴人解除後,告訴人主張被告訴人以向中國CFDA申請登記許可為藉口刻意接近原告,並以申請許可所需的名義獲取商業秘密資料後泄露給其他公司,最終以此為由提起刑事告訴。 法務法人「時雨」的負責律師協助委託人參與了多次的警察調查,並在調查過程中仔細掌握告訴人主要告訴的重點,並分析各種中文文件,為委託人找出有利的證據資料,最終,在「時雨」律師的積極辯護下,成功推翻了告訴人的主張,並獲得警方不送檢(不起訴/無罪)的決定。
本案涉及韓國籍的丈夫(以下稱「原告」)對香港配偶(以下稱「被告」)提起的婚姻無效訴訟案件。原告方面主張被告為了獲取簽證而在沒有結婚意願的情況下結婚,因此主張該婚姻無效。如果婚姻無效的判決確定,不僅不會留下結婚的記錄,原告尚得向有過失的一方(被告)請求賠償。相對而言,如果婚姻被認為自始無效,則被告將可能會面臨韓國簽證被取消或未來簽證延長受到限制的情況。法務法人「時雨」代表被告,積極主張雙方之間存在離婚事由,但並非婚姻自始無效。 本案原告在訴訟進行過程中認為判決結果可能對自己不利時,要求與被告方進行和解談判,「時雨」代表被告與原告協商,最終成功促使原告撤回提起離婚無效訴訟。法務法人「時雨」憑藉豐富的經驗,包括首爾家庭法院院長、國際事件專業律師及外國律師等,成功處理多起國際離婚等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