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跟騷法緩起訴決定
法務法人 時雨

案件概要
本案的台灣籍委託人,在韓國旅行期間前往住宿附近的一家餐廳用餐,被餐廳老闆告知「不提供單人用餐」,因為語言問題與老闆發生口角。
隨後爭執持續,餐廳老闆多次向警方報案指控其跟蹤騷擾,最終委託人以犯罪嫌疑人的身分被警方逮捕。
委託人因當時雙方語言溝通障礙所導致的情況感到委屈,他認為首先,由於住宿地點的關係,他不得不經過該餐廳附近;其次,他是因為餐廳老闆先對他進行了侮辱性的言行,才引發了爭執。
由於頻繁的警方調查,委託人在韓國旅行中遭受了極大的不便和精神壓力,因此尋求本所以外國人案件為專業的律師協助。
適用法條
違反《跟蹤騷擾犯罪之處罰等相關法律》
協助內容
- 為已收到緊急應急措施(긴급응급조치)的委託人,撰寫並提交了抗告書。
- 蒐集委託人的住宿地點及周邊環境等證據,撰寫並提交法律意見書,解釋委託人的行為並非出於跟蹤騷擾的意圖,而僅是源於單純的誤會。
案件結果
檢察機關綜合判斷本案後,決定對委託人處以緩起訴(기소유예)的處分。
承辦律師
柳承昊律師 (Ryu Seung-h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