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專欄】沒有正式合約,只有聊天紀錄,能向韓國法院主張權利嗎?
法務法人 時雨
先確認交易是否成立,再整理能證明內容與履行情形的資料。

影片專欄|韓國交易與契約實務 · 01
先看這個重點
可以提出聊天紀錄作為資料,但「可以提出」不等於「一定能證明全部主張」。重點是對話的真實性、對話者身分,以及是否足以證明交易內容與履行情形。
影片提出核心問題;下文為可獨立閱讀的韓國法律實務解說,並非逐字稿。
01|沒有紙本契約,不代表沒有交易關係
在一般交易中,是否簽署一份名為「契約書」的文件,並不是唯一判斷標準。應先確認雙方是否就交易的重要內容達成合意,以及是否另約定簽署正式文件後才受拘束。特定交易另有法定形式要求時,仍須個別檢查。
02|法院需要看見的是完整的交易脈絡
LINE、KakaoTalk、電子郵件與其他通訊內容,可能協助釐清訂購品項、數量、價格、交貨方式及付款條件。韓國《電子文書及電子交易基本法》第4條規定,不能只因資料採電子形式就否定其法律效力;但個案仍須說明由誰發送、是否完整,以及與本案交易的關聯。
03|不要只保留對自己有利的一張截圖
建議保留完整對話匯出檔、原始裝置與帳號資訊,並整理報價、訂單、物流、驗收及付款資料。如果對方主張「那不是公司帳號」「只是初步討論」或「付款條件尚未確定」,其他履行紀錄往往能協助還原經過。中文資料提交韓國程序時,譯文與原文的對應也應清楚。
04|先做一張交易時間表
依日期列出報價、接受訂單、出貨、驗收、到期及催款,逐筆對應證據。不要把是否存在契約、對方是否違約,以及能請求多少金額混成同一個問題。先整理清楚,才能評估適合協商、訴訟或其他程序。
諮詢前,先準備這些資料
- 完整聊天或電子郵件紀錄,含日期、對話者及前後文
- 報價單、訂購單、出貨與驗收資料
- 付款紀錄、帳款明細及對方回覆
- 對方公司名稱、登記資料與聯絡人身分
常見問題
截圖就一定足夠嗎?
不一定。若真實性、對話者或內容完整性遭爭執,須結合原始資料及其他證據判斷。
只有口頭約定就不能追討嗎?
不能直接這樣判斷。應先確認契約類型、合意內容與現有證據,另注意特定交易的形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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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參考資料
本文提供韓國法律的一般資訊,並非對特定案件的法律意見。具體處理仍須核對契約、證據、行為及程序時點,以及適用法規與個案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