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工業氣體與氣體設備領域:多方投資者在韓設立合資公司的法律協助
法務法人 時雨
案件背景與設立目的
新加坡、中國與韓國企業為推動工業氣體及相關設備業務,共同在韓國設立合資公司。時雨協助撰擬、檢視章程並辦理設立登記,將氧氣、氮氣等工業氣體製造、氬氣回收設備、空氣分離設備、相關工程、顧問服務及貿易等預定業務,納入章程及公司登記目的。
時雨協調各投資者的出資與人事安排,整合授權、就任及身分文件,協助韓國與中國籍董事及中國籍監事完成登記。
主要處理事項
多方法人出資涉及投資者資格、代表權、外國人直接投資申報(FDI,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跨境匯款與股款繳納文件,並須與股份分配及股東名冊保持一致。銀行要求的實質受益人資料亦需一併準備。
章程所列工業氣體及設備業務,與實際稅籍登記及開始營運所需條件須分別確認。本案初次稅籍登記的營業項目為經營顧問業。
時雨的協助
時雨首先協助境外法人股東辦理外國人直接投資申報(FDI,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再銜接資本金跨境匯入與繳納、公司設立登記、稅籍登記、韓元及外幣開戶,以及外資企業登記相關後續文件準備。時雨核對投資申報、匯款與股款繳納文件,使其與股份分配及股東名冊一致,並整理銀行實質受益人審查所需資料。
時雨撰擬、提供境外法人與受任人使用的委任書、就任同意等格式,說明客戶在當地辦理公證及海牙認證(Apostille)所需資料,並核對境外文件、譯文及韓國境內文件,以供申報與登記使用。
時雨依預定營業項目、出資與董監事安排,專業撰擬並檢視作為公司治理基本規範的章程,將工業氣體及設備相關業務納入營業目的,核對股份分配與股東名冊等設立資料,並協助將相關內容反映於公司登記。
辦理成果與案件特色
公司設立登記及稅籍登記已完成,韓元及外幣公司帳戶亦已開立。本案的特色在於同步整合多國法人出資、不同國籍董監事文件及銀行審查要求,並區分預定產業項目與設立初期的登記業務。
本文已將當事人資訊匿名處理,僅介紹個案辦理內容,不保證其他案件取得相同結果。




